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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玉作气象法草案修改情况汇报气象有偿服务是必要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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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2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周克玉作气象法草案修改情况汇报
  气象有偿服务是必要的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在今天的常委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克玉作了气象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他说,法律委员会认为,气象服务应当以公益性的无偿服务为主,但是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满足一些特定用户对气象服务的特殊需求,也为气象事业的改革创造一定的条件,气象法规定有偿服务是必要的。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气象法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大家对草案第四十条的规定持有不同意见。草案第四十条规定,“气象台站和气象科研、教学单位可以从事气象有偿服务,从事气象有偿服务单位的资格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周克玉说,对这一规定在审议中有不同意见,其中一种意见认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气象服务的需求范围不断扩大,单一的公益性气象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对气象服务的特殊需求,应当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依法从事专业气象有偿服务,这种服务有利于气象事业的发展和弥补经费不足。
  为此,法律委员会对气象法草案的有关条款作了相应修改。第四十条修改为:“气象台站和其他开展气象有偿服务的单位,从事气象有偿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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