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8阅读
  • 0回复

擅用双胞胎照片侵权北京自然博物馆败诉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25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擅用双胞胎照片侵权
  北京自然博物馆败诉
  本报讯北京自然博物馆怎么也不会料到,为做科普宣传,16年前使用他人的一张照片会将自己送上被告席,并且败诉,8月4日此案在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宣判。
  1983年,北京自然博物馆举办有关计划生育展览,当时某参办单位提供了一幅双胞胎照片,即原告胡智军、胡智辉兄妹二人的合影照片。1998年3月,胡智军兄妹二人和朋友到北京自然博物馆参观,发现他们两岁的巨幅合影照片和“两性人”、“畸形怪胎”等非正常人的照片摆放在一起展示,当即找馆方进行交涉。
  今年5月6日,胡氏兄妹发现他们的照片仍在原展位展览,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肖像权是公民对以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因此,在使用他人肖像时,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即构成侵权行为。自然博物馆在使用胡氏兄妹二人的照片时,在未经他们二人同意的情况下即擅自使用且在展览中出售门票,具有营利性质,侵犯了胡氏兄妹二人的肖像权。北京市崇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自然博物馆退还胡智军、胡智辉二人的合影照片,并赔偿二人损失各1500元。
  (刘润华)(北京晚报供稿)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