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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访太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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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25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监督广角

  再访太康
  本报记者胡健法制日报记者周万韫
  7月28日本报《民主和法制》周刊,以《太康境内,涡河如此防汛》为题,报道了河南省太康县在河滩上建“河滨乐园”,影响行洪的事件。近一个月过去了,事件发展得怎样呢?8月14日,记者再次来到太康县。
  县委书记韩洪然告诉记者,报道刊登后,引起太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解决报道中反映的问题,并成立了以县长杜民庄为组长的河滩清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拆除工作。太康县组织县防汛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城管监察大队40人和民工60人,推土机一部,投入拆迁工作。在近半个月的时间里,拆除房屋71间,围墙836米。记者在涡河太康县段大堤上看到,原河滩上建的影响行洪的砖瓦房屋已全部拆完。报道中提到的歌舞厅已荡然无存,溜冰场边的房屋也已拆掉(见下图)。
  记者见到了太康县水利局局长李瑞国、副局长许洪明。他们承认,太康县在河道滩地内搞永久性建筑物,违反了《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是错误的。在治理和开发中建“河滨乐园”,未按《河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报批,属违规建筑。目前,太康县水利局对未经批准的非固定游乐设施准备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已上报,待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实施。报批手续不完善的,正在完善。为了吸取教训,在全县范围内大规模地组织一次防洪法及河道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对全县13条河道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凡发现违章建筑,立即拆除,确保汛期万无一失。
  据了解,太康县在水利建设上是做出过许多有益的工作的。例如,通过“引来黄河水、拦蓄过境水、挖掘地下水、开发天上水”,使地下水位自1994年后回升了2米。
  ***
  太康县委、县政府接受舆论监督、知错就改的精神令人赞赏。舆论监督对当地必然会有压力,但如何面对,则反映出一个党委或政府的态度。为了自己的面子或维护自己的“政绩”,也许对问题的解决推三阻四,用种种理由来搪塞、拖延;为了维护群众的利益,则会有错必纠、知错就改。太康县的做法值得肯定。——编后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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