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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的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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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25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官征文

  女法官的情
  关升英
  去年岁尾,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山东省郓城县法院院长颜洪春“全国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一个女院长,是怎样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法院带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而自己又获此殊荣呢?
  年仅47岁的颜洪春当过9年的县审计局局长、6年法院院长。她熟谙“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的道理:凡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干警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几年来,颜院长没休过一天节假日。就连打扫卫生、院务劳动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她也身先士卒。
  她常对干警们说:“我们多办一起案件,人民群众就少一份忧愁,社会就多一份安定,经济建设就增一份力量。法官如果不办案,就等于农民不种田、工人不做工。”去年6月,郓城县搪瓷厂生产经营陷入困境,面临破产。职工心里有怨气想上访。得知这一情况后,颜院长主动向县委、县政府请缨。经过两个多月的细致工作,她带领法院干警帮这个企业理顺了债权债务关系。然后法院干警又一鼓作气,为企业追回欠款70多万元,稳定了企业职工的情绪,使企业走出了困境。
  在工作中,颜洪春始终把自己看作是最普通的一员,凡是险、难、疑、老的案子,她都亲自上阵担纲。6年来,她亲自接待群众来访3500多人次,现场立案300多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
  执行庭庭长孙爱民几年前胃出血,入院时就连医生都认为没救了。而颜院长却硬是不信。她连夜派车去200多公里外的济南请来专家进行抢救。手术需要输血,当时天气冷,输血的血温太低,颜院长就和同志们轮流把血浆放在自己的胸口,用体温为孙爱民保持血浆的温度。
  颜洪春还有个“婆婆嘴”的绰号。对上级有关规定她勤讲、勤说;对好的典型,她勤表扬、多鼓励;她要求干警时刻不忘自己的身份,不该去的地方不能去,不该办的事不能办,不该说的话不能说。说得多了,便被干警们叫成了“婆婆嘴”。但这个外号,却是亲昵和尊敬的代称。干警们都明白颜院长的苦口婆心。近年来,郓城法院无一起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还跨进了全省先进法院的行列。
  对同志,颜洪春是一派慈母柔情;而办案执法,她是不折不扣的铁面无情。
  去年初,郓城县接连发生多起诈骗企业财产案,不少企业因此受到损失。针对这一情况,颜洪春及时部署法院开展了惩治诈骗犯罪的专项斗争,终于使这类案件迅速得到遏止。其间,一些案件的利害关系人通过各种关系找到她,有的说情有的利诱,还有的威胁,而颜洪春只有一句话:“在法律面前,我认法不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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