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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在中央综治委二次全会上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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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26
第4版(要闻)
专栏:

  罗干在中央综治委二次全会上要求各级党政领导
  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本报北京8月25日讯新华社记者朱冬菊、本报记者王比学报道: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今天在京召开1999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治安形势,研究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综治委主任罗干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罗干指出,今年以来,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坚决果断地处理了“法轮功”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当前仍然存在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各级党政领导要坚决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在实际工作中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罗干指出,今年上半年,我国的社会治安形势总体上是稳定的,刑事案件上升的幅度有所下降。但在一些地方治安问题仍然不少,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仍很突出。他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的方针,继续加大对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政法部门要把已经部署的“严打”专项斗争、重点治理工作认真抓好,务求取得实效。特别要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民族分裂势力和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在“严打”斗争中,要注意研究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分析犯罪原因,找出工作中的漏洞,有针对性地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和减少犯罪,特别要注意防范投毒、爆炸等恶性案件和各种火灾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在谈到进一步深化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时,罗干指出,从今年上半年的社会治安形势看,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工作开展不平衡,安全小区的覆盖面不够广。他要求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基层安全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调解会、治保会的作用,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素质。
  罗干强调,对于今年以来中央综治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先后部署开展的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整治、铁路沿线治安整治、企地共建安全社区等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落实已经部署的各项工作措施。各级综合治理机构要加强协调、检查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把各项管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和中央综治委委员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会上,中央综治办汇报了今年上半年的社会治安形势和各地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情况,教育部、铁道部、国家经贸委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学校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治安重点整治和企地共建安全社区的工作情况,中组部、民政部、团中央、建设部、民航总局、全国总工会的负责同志就加强基层党政组织建设,确保社会稳定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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