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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建设部提出公共消防设施要纳入城建总体规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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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23
第4版(要闻)
专栏:

  公安部建设部提出
  公共消防设施要纳入城建总体规划
  本报青岛8月22日电新华社记者王雷鸣、本报记者吴兢报道:今天在青岛结束的全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在发展经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合理布局、统一考虑,提高城市消防安全的防御能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据了解,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发展滞后,欠账严重。目前全国23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消防站和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欠账均达到45%以上,导致城市抵御火灾的能力薄弱,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频繁。仅从1997年1月至今年7月,全国就有51座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被大火烧毁,这与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直接相关。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使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快城市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抓紧解决欠账问题。要大力发展包括地方专职消防、义务消防在内的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对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以及有可能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认真排查,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建设部部长俞正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监督,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城市消防设施的安全保证作用。同时,城市消防设施建设是一个城市综合能力的集中体现,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这就要求政府的各主管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把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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