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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立法保护国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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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25
第7版(国际·体育)
专栏:国外特写

  波兰立法保护国语
  本报驻波兰记者李增伟
  在波兰境内的公路两旁,城市大街小巷两侧,目前还随处可见的英语“加油站”、“酒吧”、“快餐店”、“商店”等字样的招牌很快将不得不被取下,或者换上用波兰语书写的名称,不然它们的主人就要吃官司。一项旨在保护波兰国语的“波兰语保护法”日前已在波兰议会通过,只待总统签字后便正式生效。
  近年来,波兰逐渐盛行崇尚使用外语的风气。在波兰经济、电脑、银行等行业从业的波兰人,言谈中越来越频繁地夹杂使用外来术语。还有一些波兰人虽然根本不懂外语,但说话时也喜欢不时夹上一两个“舶来词”。年青的波兰人,为了显示与老一辈人的不同,更以会说外语特别是英语为荣,他们从英语词汇“派生”和臆造出既非英语亦非波兰语的一些词汇,逐渐被当作波兰语词汇认可和使用。除此以外,越来越多外来的不文明词汇也充斥在波兰语中间,严重影响了波兰语的形象。
  波兰的语言学家早在几年前就对此提出警告说,这种情况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波兰语将有被异化的危险。据波兰语言学家米·什姆查克教授研究发现,在最近的10年间,有大量外来语词汇进入波兰语,其中主要是英语。虽然此前波兰政府曾制定过一些有关正确使用波兰语的规定,但据波兰最高检察院1996年全年的调查,波各级政府部门在签署国际文件或合同时,很少严格遵守这些规定。
  上述这项即将开始实施的法律,是在原来有关使用波兰语的规定的基础上,经过波兰语言学家的广泛讨论,并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后,进行充实和修订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比如,根据这项法律,进口商品的包装上必须有波兰语名称,商品成份及使用说明也须有波兰文;在波兰的电视节目中,商品及其它服务业的广告内容中都不得夹杂使用外来语,行文格式也要遵守波兰语的语言规范;鉴别一个词汇是否是波兰语应以波兰语字典为准等等。波兰语言委员会负责裁定波兰语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者最多可处以高达10万兹罗提(约合2.5万美元)的罚款。
  (本报华沙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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