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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备零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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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30
第11版(经济生活)
专栏:各抒已见

  谁该备零钱?
  李洪波
  一日携妻带子到“麦当劳”某店就餐。选购套餐交款后,收银小姐问道:有六角钱吗?我应声答道:没有。“对不起,欠你四角钱。”啊,小姐说得好爽快。身为男子汉,我在众人面前实在不好意思与之计较,只好作罢。无独有偶,那日到医院看病,收款处窗口竟公然张贴“请自备零钱”的告示。更令人不解的是,清点医院收款员退回的余钱时发现,少了九分钱。询问收款员为何不告知欠我九分钱,收款小姐倒是句句有理:没看见自备零钱吗?我也没有零钱,没办法。哎,真是“位置”颠倒得厉害。为何不少收一分钱?难道掏自己的钱还要受人家的气!
  时下,服务部门欠消费者零钱的问题十分普遍,这些问题在医院、超市和部分商店尤为突出。有的商店以口香糖和小食品等兑现欠还消费者的零钱,成为变相的强买强卖行为。不论是欠还是搭售,消费者意见很大,失去了起码的买卖公平。
  诚然,目前市场上的辅币十分短缺,给服务部门的工作增加了一些难度。但是,这些实际问题需要服务部门自己想法去解决,而不能一古脑地推给消费者。说轻了是不尊重消费者,说重了,是变相侵害消费者利益。《民法通则》在“基本原理”里有关民事活动应遵循公平原则的规定,即平等主体间应该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顾客在消费时,没有义务要自备零钱,消费差应由服务部门来解决。当然,绝不会出现消费者有零拒付而宁愿被欠的现象。再说,个人哪有单位备零钱方便容易?
  其实,只要认真对待,解决这些问题也有办法。一来多与银行搞好沟通,调剂余缺。二来发挥员工的集体力量,大家都来攒一点,集腋成裘,还是可以缓解零钱紧缺的问题。“请自备零钱”字样还是从服务部门的窗口“请”下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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