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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不可滥用权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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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25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切不可滥用权力
  张桂辉
  中国律师报曾经报道:1998年11月20日上午,湖南省衡阳市城北区蒸湘法庭开庭审理原告陈文明不服被告衡阳市公安局限制人身自由和扣押财产、罚款一案。宣布休庭后,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审笔录签字。陈文明刚签完字按过手印,市公安局的几名工作人员无视城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方玉、区法院副院长李晓华等人的劝阻,当即抓住陈文明,将其从审判庭带走。当时读了这则新闻,便有如鲠在喉的感觉。
  原以为此类打击、压制民告官的现象不过偶然发生而已,然而,近读7月22日法制日报,被头版一条新闻惊住了:6月30日上午,福建省福清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海兵诉城头镇政府非法拘禁其父及乱罚款一案。休庭后,原告和他的律师刚走出审判庭,就被镇纪委副书记、党委宣传委员带领的七八个人拦住并殴打,连律师上前劝阻也被摔倒在地。后陈海兵被从法院强行押走,扣留在镇政府。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才同意放人,但此时的陈海兵已被打得昏迷不醒、小便失禁,家人随即将他送进医院抢救。
  在光天化日之下,当庭、当众抓原告的事倘若系平民百姓所为,倒也并不鲜见。而发生在公安干警、政府官员身上,就不能不令人大吃一惊了。
  民告官,标志着公民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说明我们国家已经走上依法治国的轨道,另一方面说明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这本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不论是公安干警,还是党政官员,理应大力支持才对,焉能凭借手中的权力,抓打、拘禁原告?这种行为既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法律的践踏和亵渎。
  这几个公安人员和干部之所以如此嚣张,无非是因为有领导的支持或是奉命行事。但是,笔者认为,不论是这些身负执法任务的公安干警,还是宣传贯彻党纪国法的党政官员,说他们不懂法未免太冤枉他们了,唯一的解释是无视党纪国法。在他们眼里,有权机关抓个把人不算一回事,他们却忘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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