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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赫报告森林法实施情况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形势严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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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29
第2版(要闻)
专栏:

  布赫报告森林法实施情况
  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形势严峻
  本报北京8月28日讯记者武侠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今天上午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999年6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对森林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法律实施主管机关依法制止滥伐盗伐林木和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的情况。
  布赫指出,总的看来,各部门、各地区贯彻实施森林法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国造林绿化步伐加快、成果明显,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有所加强,各项林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林业发展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我国森林资源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其直接原因,也是当前森林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
  ——滥伐盗伐、特别是超限额采伐在一些地方比较严重。1998年,仅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就查处滥伐案件21005起,比1997年上升了11%;
  ——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在一段时间内屡禁不止。据不完全统计,1994年至1998年,全国共发生毁林开垦案件98万多起,面积达1870万亩,乱占林地4.5万起,面积达260万亩;
  ——一些地方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有的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有的以罚代刑、重罪轻判。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林业税费过重,有关扶持林业规定没有完全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名目繁多的税费严重地挫伤了林农的积极性。各级财政对林业的投入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特别是森林法规定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至今还没有建立起来,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等生态林的保护和管理经费的来源尚无固定渠道。
  布赫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贯彻实施森林法,坚持做到依法治林、依法兴林;要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制宣传,尽快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措施办法,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扶持力度,实施科技兴林,加快森林资源的培育和发展;认真落实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要求和政策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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