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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增发国债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和今年中央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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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31
第2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增发国债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和今年中央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年8月11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收到《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增发国债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和今年中央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后,会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听取了财政部的汇报,进行了讨论。8月12日和8月28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分别召开第三十七次和第三十九次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去年以来,为了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决定加强宏观调控,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国务院调整了预算,增发国债用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国债专项资金的投入,对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改善经济结构,增加劳动就业,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各地区、各部门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的战略决策和国务院的部署,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促进外贸出口,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上半年国民经济保持了较快增长,国内生产总值比去年同期增长7.6%,夏粮获得好的收成,工业生产持续增长,企业效益出现恢复性回升,财政收入增幅较大。但是,目前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外贸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下降,消费需求持续不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放慢,物价连续下降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扭转。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促进经济持续增长。为此,国务院提出进一步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利用今年的预算超收收入增加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和农村扶贫资金;增发600亿元国债,主要用于在建的基础设施项目、重点行业的技术改造、重大项目装备国产化和高技术产业化、环保与生态建设以及科教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出。增发的国债,300亿元由中央政府举借,列入今年中央财政预算,相应扩大中央财政赤字,中央财政赤字将由年初预算的1503亿元扩大到1803亿元;其余300亿元由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举借,不列入中央财政预算。
  财经委员会认为,根据当前经济形势,为了扩大国内需求,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协调货币政策,适当增加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和加大农村扶贫工作的力度,启动和引导多方投资,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拉动经济增长,使去年用增发国债投入的在建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扩大出口,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提出利用预算超收收入增加支出,以及由财政部向银行增发长期国债是必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预算调整的规定,财经委员会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增发国债和1999年中央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财经委员会认为,增发国债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投入是一项重大举措,要在充分总结去年增发国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新增国债的安排使用。为此,财经委员会建议:
  (一)抓好在建项目的竣工建设。今年增发的国债收入要优先安排去年国债专项投资的重点在建项目,使其早日竣工,尽快发挥效益。
  (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重大项目装备国产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要确保重点,注意投入产出效果,坚决制止重复建设,也不能变相搞基本建设。对新上项目,要严格项目审批程序,从严选定。
  (三)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对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不能批新项目。
  (四)加强国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贪污挪用和损失浪费,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对贪污挪用者一定要绳之以法,对劣质工程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五)建设项目要严格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要尽量采用国产设备,以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六)去年增发国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1999年8月28日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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