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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区妥善安置失足少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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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0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宣武区妥善安置失足少年
  本报讯 记者吴兢报道:失足少年的就学、就业问题,一直是困扰失足少年及其家长的难题。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前夕,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区教育委员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管理局、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五家单位共同出台了一项新规定,帮助失足少年解决了这道难题,对免、缓刑的未成年人给予就学、就业的妥善安置。
  这项新规定名为《关于落实被人民法院宣告免刑、缓刑的未成年人就学及就业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在校中学生,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学校不得开除他们的学籍;对已达到就业年龄、被法院宣告免刑、缓刑以及刑满释放后的未成年人的就业问题,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推荐就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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