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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广东追究雷州市失职领导干部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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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05
第2版(要闻)
专栏:

  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广东追究雷州市失职领导干部责任
  据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 记者从中央纪委获悉,广东省雷州市原部分党政领导干部由于工作不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工作中严重失职,受到责任追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广东省纪委近日就此发出通报。
  据了解,雷州市委书记陈华江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雷州市另行安排工作;原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现任湛江市坡头区委副书记、区长陈鹏飞受撤销区委副书记、区长职务处分;雷州市委常委、雷城镇委书记陈桂龙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雷州市另行安排工作;原雷州市市长、现任吴川市委书记张文山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说,近几年来,雷州市委、市政府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治责任心不强,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中严重失职,致使该市一度出现的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活动愈演愈烈,社会治安状况恶化。今年以来,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湛江市委、市政府以雷州地区为重点,开展了打击黑恶团伙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经过短短几个月的努力,迅速扭转了雷州地区社会治安严重混乱的局面,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广东省纪委在通报中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从雷州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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