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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科技创新 促进成果转化 珠海实施技术成果入股与提成法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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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05
第4版(新闻追踪·地方新闻)
专栏:头条竞赛

  鼓励科技创新 促进成果转化
  珠海实施技术成果入股与提成法规
  本报珠海9月4日电 记者赵京安报道:珠海市9月1日起实施地方性法规———《珠海市技术成果入股与提成条例》,引起各界强烈反响。该条例规定:“技术成果持有人可以技术成果向公司出资入股。一般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20%;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金额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35%,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职务技术成果完成单位以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后,应当按入股技术成果所占股份的20%至30%,将股份分配给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持有,该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依所持股份分享收益;提取比例超过30%的,由职务技术成果完成单位的权力机构讨论决定。”“职务技术成果完成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的,应当从转让该技术成果的净收入中提取20%至30%分配给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并在转让资金到位后的一个月内付清。”
  珠海人大通过该《条例》后,各地传真、电话接踵而至,纷纷索取资料。珠海格力集团董事长徐荣说:“《条例》的出台符合市场经济的趋向。通过股权的形式,使科技人员参与和分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之后体现的经济效益,使科技人员利益和企业利益相一致,有利于调动这两者的积极性。”获得珠海市1998年度科技重奖的高级工程师赵万立说:“《条例》鼓励和保护了科技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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