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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执好法——沈阳市检察机关争创“双满意”活动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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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06
第3版(综合)
专栏:

  为人民执好法
  ——沈阳市检察机关争创“双满意”活动纪实
  本报记者 吴兢
  在辽宁省沈阳市,十余辆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法律招手停”的“检务公平咨询车”,将法律带到群众身边。它是沈阳市检察机关响应中央政法委开展“双满意”活动的号召,在“争创人民满意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检察官”活动中一项深受群众欢迎的举措。
  在采访了街头群众、人大代表、政府官员、企业领导、案件当事人等之后,记者发现:让人民满意,正在这里实实在在地落实。
  司法公正,人民满意的根本标准
  当几个月前周英接到法院的再审判决时,忍不住放声大哭。她在写给沈阳检察机关的感谢信中说,你们秉公执法使我沉积了6年之久的冤案得以昭雪。
  6年前,热心肠的周英无意中促成了一笔建筑生意。未曾想到,这笔生意却把她拖上了被告席。周英不服法院判决,从此开始了长达6年的申诉。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抗诉,一审法院重新组成了合议庭,再审此案,更正了判决。
  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实告诉记者:司法公正,是人民满意的根本标准。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文明办案、严守廉洁办案。我们办案,要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为了保证司法公正,沈阳市检察机关层层设置防线。《沈阳市检察人员十条纪律》、《沈阳市检察机关保证严格执法的七项制度》等规定,让检察人员不敢“越雷池一步”。
  今年年初,沈阳市检察院一名干警在办案时违反规定喝了酒,并收受了一桶散装白酒。这名干警是业务骨干,但沈阳市检察院党组并没有因此就网开一面,而是严格照章办事:将这名干警调离原岗位,行政记大过一次,并撤职。
  检务公开,与群众的沟通更畅快
  电话这头,一位多年瘫痪在床的老人高兴地说:“感谢你们。没想到,我这个不能动弹的人不出家门就解决了问题。”
  电话那头,是沈阳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咨询热线”。这条检务公开咨询热线开通以来,已受话1万多分钟、2600余人次。咨询内容几乎涵盖了所有现行法律。
  沈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建勇告诉记者,检务公开,是实现“双满意”的重要途径。凡是有利于群众监督、依法可以公开的,我们一律向社会公开。
  有心的沈阳市民,不难感受到检务公开温暖的“阳光”:
  新设的电脑触摸屏,让群众一“摸”便知检察事;群众举报,实行免贴邮票,邮资总付;创办刊物《沈阳市检察工作汇报》,定期向人大代表汇报……
  检务公开,带给群众的,是法律,是方便;带给沈阳检察干警的,则是自我加压,是更高的要求。
  检务公开,拉近了检察机关和群众之间的感情。据统计,沈阳检察机关近一段时间收到的群众举报线索数量明显上升,举报质量也显著提高。
  “引火烧身”,让群众执掌监督的权力棒
  7月15日至21日,18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分两组对沈阳市检察机关予以了暗访。为了保证暗访的真实效果,他们做了充分的准备:自编身份、自编事由、自编案例。
  两届市人大代表、沈阳行政学院科研处处长吴歌女士,亲自参加了暗访:“尽管暗访中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沈阳市检察队伍的整体形象很好,素质较高。争创‘双满意’活动,我们群众是最大的受益者。”
  敞开大门让群众“挑刺”,诚心诚意让群众监督,沈阳检察人不怕“引火烧身”。他们义无反顾地把监督的权力棒交到了群众手中。
  为了最大程度地征集到不满意意见,1407名沈阳检察干警出动了1000名,向1000名人大代表、1000家发案单位、1000名案件当事人、1000名当地群众发放《“不满意”意见调查表》,主动征询不满意意见。
  心直口快的冯有为,身兼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三级人民代表。他告诉记者:“很多人愿意听赞歌,而沈阳检察机关却主动向我们征询‘不满意’意见。有什么不满意,我都不客气地提了出来,而且也及时得到了反馈。”
  为人民执好法,让群众更满意!正如中共沈阳市委书记徐文才对沈阳检察机关的评价:他们紧紧围绕党的大局做好检察工作,打击、预防、服务三位一体,他们的工作人民是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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