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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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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06
第5版(国庆专版)
专栏:

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企业
1997年12月4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决定》和《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这两个决定象燎原之火,迅速燃遍了三秦大地,成为加快陕西发展的突破口。
面对全省国有小企业86%的负债率、54.4%的亏损面和相当数量停产半停产企业的困难状况,全省国有企业职工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产权置换为核心,坚持改制与转制相结合、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相结合、产品开发与市场开拓相结合,大胆探索,攻坚克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止今年七月底,全省累计完成国有小企业改制4390户,占总数5636户的77.89%。
为了使“放开”的企业尽快“活”起来,陕西省政府又制定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从而使亏损面下降到25.6%,已改制的企业40%呈现出发展加快、效益提高的好势头,焕发了新的活力。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1998年,全省新增个体工商户14.3万户、私营企业1.05万户,同比分别增长124%和70.4%;增加数相当于改革开放20年来总数的20%和40%;注册资本近百亿元,相当于改革开放20年来总数的五分之三;吸纳安置下岗职工和分流人员23万人,占下岗职工总数的一半。
一年多来,两个决定配套推进,相互呼应,推动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使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之比由过去的8.8:1.2发展为8.2:1.8。实践已经证明:两个决定既是陕西改革发展的“突破口”,更是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最具生机与活力的“增长点”。(秦声)(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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