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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改革中小学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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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06
第7版(国际·体育)
专栏:综述

  波兰改革中小学教育
  本报驻波兰记者 李增伟
  9月1日是波兰学校开学的第一天。从这一天起,波兰新的中小学教育法开始正式实施。
  波兰这次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是波兰对中小学学校结构、教学大纲和教学方法等进行的规模最大的一次改革。按照新的波兰中小学教育法,儿童仍然是从6岁开始上零级班,把原来从7岁开始的8年小学义务教育制改为由6年制小学和3年制初级中学两部分组成的9年义务制教育。义务制教育结束后,学生仍然同改革前一样,在通过考试后升入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原来的4年制高中改为3年制,同时把高中分为全日制高中、职业高中和技术学校3种,学习结束后经成人考试直接获得进入大学学习的资格;中等专业学校学制2年,学习结束后通过考试可获得技术工人职称,也可再上两年高中课程以取得参加成人考试的资格。
  改革中小学教学大纲和教学方法是波兰教育部推行此次改革的重点。为此,6年制小学被划分为1—3年级和4—6年级两个阶段。小学第一阶段改变传统的45分钟课堂教学法,改为由老师运用自己的方法自由地掌握时间,向孩子们介绍包括波兰语和算术等学科在内的各类知识。小学生在这一阶段每周至少要有3个小时自己动手的实践课。从4年级开始,学生除了上45分钟一节的各类传统课程外,增加一门外语必修课,同时,每周增加由校长支配的3—5个小时自由时间,以便校长视情况相应增加或调整课时计划。除了传统课程外,在小学第二阶段增加了健康、生态、媒体等课程。小学结束后由不隶属于学校的地区考试委员会对学生进行考查,考查范围包括读、写、计算和有关社会生活的知识。考查结果对学生升入初中没有任何影响。
  新的中小学教育法侧重于培养学生适应现代生活的能力,从小学第二阶段开始到初中毕业,教学大纲要求采取鼓励学生自学、老师指导的教学方法,重点启发学生的想象力和思维创造力;而在初中阶段增加文化和传统课,要求老师采用讨论和模拟教学的方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和家庭生活;而新增加的“人与环境”,“人与现代社会”等课程,则重在让学生自己思考和解释各种社会现象。
  据波兰教育部负责人介绍,此次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旨在使波兰在教育领域开始追赶西欧国家。
  (本报华沙9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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