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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追逃 维护法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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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08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全力追逃
  维护法纪
  严宫
  自7月初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成效显著的“追逃”专项斗争,公安干警全力以赴,顽强拼搏,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已有7万多名在逃人员落入法网,其中有数千名在逃人员慑于法律的强大声威而投案自首,这不仅有效地消除了一大批治安隐患,对确保全国治安大局稳定、确保新中国成立50周年和澳门回归庆典活动的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且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费尽艰辛破了案,但由于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案件结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检察机关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但由于犯罪嫌疑人抓不到,批准逮捕书成了“法律白条”;监狱的罪犯、劳教场所的在押人员脱逃,暂时逃脱了刑罚,中止了改过自新的过程,而且,许多在逃人员在潜逃期间,往往还不断地作案,成为社会治安现实的危害。如果不能把这些在逃人员及时抓捕归案,绳之以法,不仅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的稳定,还会动摇广大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念。
  在“追逃”专项斗争中,要充分依靠和运用法律武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对缉捕归案的在逃人员,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办案程序和办案时限,及时侦查终结、批准逮捕、移送起诉、作出判决、交付执行,防止发生超办案期限、超期羁押的现象。要注意严格执法,文明办案,严禁伤及无辜,严禁刑讯逼供,严禁违法办案。
  让我们全力打好“追逃”专项斗争,以更显著的“追逃”效果,切实有效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以实际行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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