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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依法维护权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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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08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学会依法维护权利
  义嘉言
  几年前的一项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农民没有请过律师,也不知道请律师有什么用,近一半的农民和村委会发生纠纷之后,只想到向上级去告状,或者越级上访,却不知道向法院起诉。但现在不同了,越来越多的农民已经知道遇到麻烦事请律师了,他们有时还将村委会请上法庭。从这一点可以看到,在我国的最基层,民主与法制的观念渐渐地开始普及。
  近来有关“民告官”的报道在媒体中时有披露。普通老百姓利用法律武器,和“有权有势有头有脸”人物经过一番较量,能够最终获胜,无疑是令人欢欣鼓舞的。在我们这个有着“刑不上大夫”、“官贵民贱”等封建传统思想的国度,民主法制意识走到今天实属不易。
  新中国成立以来,劳苦大众翻身得解放成了国家的主人,但由于不发达的经济和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在一些人心中,民与官之间依旧是泾渭分明。尤其在民主法制被破坏的年代,民告官几乎闻所未闻,发生的很多冤假错案以及与之相关的蒙受不白之冤的人,只能等待平反昭雪。因为在当时没有具体的法律制度来提供必要的保障,也没有与之相适应的舆论氛围。即使一些人斗胆为之,恐怕只能是拿鸡蛋碰石头,结果可想而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因思想的大解放、经济的大发展而有了长足的进步,其中最突出的进步莫过于从法律上将官员和平民置于平等的地位。承认平头老百姓有充分的权利向法院起诉一级政府并不是一个一挥而就的简单过程,点点滴滴的进步都凝聚了法律工作者和人民代表的勇气和努力。1990年开始实施的《行政诉讼法》、1995年实施的《国家赔偿法》、1996年实施的《行政处罚法》以及今年通过的《行政复议法》,都不断地在制度上为民告官提供越来越完善的保障,同时也使民告官的步骤越来越切实可行。
  民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相信在未来的法治社会中,在法庭上将没有民与官的身份的区别,有的只是守法与违法、合法与不合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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