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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开发区工会的做法——维护职工权益 共谋企业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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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11
第8版(新闻追踪·社会经纬)
专栏:

  大连开发区工会的做法——
  维护职工权益 共谋企业发展
  简边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始终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为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建设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开发区的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开发区工会在坚持突出维护职能,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的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依法维护的法制环境,协商谈判的维护制度,联手运作的维护体系,上下结合的维护网络”的有效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建立依法维护的法制环境,主要抓住三个环节:第一,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开展维护的基础工作。针对基层工会干部缺少法规政策知识的情况,举办法规政策培训班,基层工会主席培训面已达到90%以上。另外,还通过召开外商恳谈会、联谊会等形式,向外商介绍我国的《工会法》、《劳动法》以及省、市颁布的有关处理劳动关系等地方性的法律、规定。第二,把开展执法监督作为依法开展维护的常项工作。开发区总工会成立了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会同管委会有关部门联手对企业遵法、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企业规章制度、生产作业环节、劳动保护措施、职工福利待遇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及时加以纠正。第三,把参与制定法规作为搞好“源头”维护的主要途径。根据目前国家涉及职工和工会权益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和不完善的情况,开发区总工会不等不靠,从本地区实际出发,遇到什么问题,就研究什么对策。
  建立协商谈判的维护制度。建立协商谈判制度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开发区实行工会与企业平等协商谈判始于1990年,由于开发区总工会大力倡导,全区有302家企业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协商谈判制度。在开发区,有三件大事工会和企业必须坐下来协商谈判:一是企业经济性裁减员工;二是每年4月调整员工工资;三是每年年底确定年终奖金的提取比例。
  建立联手运作的维护体系。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涉及诸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党政有关部门的协调动作。区总工会在区党政支持下,主动与党政有关部门联系,形成以工会为主,政府有关部门配合,联手运作,共同维护的体系,建立起“八家联手运作”的工作制度。“八联手”就是从保障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与休息、依法建立工会、收缴工会经费、调节劳动争议、处理罢工事件、参与法规制定、开展法律监督、帮助特困职工等八个方面,分别与劳动、工商、政研、财税、公安、法院等部门,以及金融、新闻等单位联手运作。通过“八联手”,工会各项工作特别是维权工作得到了党政以及各方面的有力支持。
  建立上下结合的维护网络。区总工会在构建横向联手维护体系的同时,从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工会系统维护网络,形成企业工会、联合会、总工会三级结合、各有侧重的纵向维护网络,在维权工作中,企业工会主要侧重开展员工教育,组织员工活动,协商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及时向上反映情况;联合会则侧重直接参与处理企业的劳动争议,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协商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调查研究和向上反映带有普遍性的劳动关系问题;总工会则主要从宏观和源头上考虑维护问题,与有关方面联手处理重大和集体性的劳动争议,并指导联合会、企业工会的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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