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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区标准地名图集显示 全国现有乡以上政区5万多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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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1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我国政区标准地名图集显示
  全国现有乡以上政区5万多个
  本报讯 记者翟启运报道:记者从9月11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标准地名图集》首发式上了解到,我国现有乡以上政区5.2万多个。
  我国现行省、地、县、乡四级政区制。由国家民政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测绘局主编的这部权威的国家标准地名地图集显示,我国省级政区现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1个特别行政区。截至1999年6月,全国(未统计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包括市、自治州、地区、盟在内的地级政区共有331个,包括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辖区和其它特区在内的县级政区总计2862个,包括乡、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内的乡级政区共计49739个。
  据了解,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的行政区划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先后作过多次调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变化很大:按“整县改市”、“以乡建镇”模式设置大批市、镇;部分地区与市合并,全面试行市领导县体制;人民公社在政社分开后恢复为乡、民族乡;撤(县辖)区并乡建镇;恢复和新设民族自治地方。这些变化与经济发展的步伐密不可分。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政区标准名称为主题的地图集,它利用最新的资料,汇集了我国省、地、县、乡四级政区的全部标准名称,详细标明了各级政区及政府驻地的分布情况,简要介绍了秦代至今2000多年以来我国主要历史时期的疆域沿革。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程思远等出席首发式。民政部副部长李宝库出席首发式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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