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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涨工资 企业怎么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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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13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机关涨工资 企业怎么办
本报记者 顾兆农 冯奎 朱剑红 白天亮
冀东水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张增光:公务员增加工资,对国有企业是一个促进。在增加职工工资时,要从企业实际出发。冀东水泥集团中,目前有的企业效益好,可以给职工增加工资;有的企业在没有走出困境之前暂不能增加工资。在企业扭亏为盈走出困境提高经济效益后,可以增加工资。这样,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效益优先的激励机制,把职工的思想引导到发展生产上来,对于搞好国有企业可以起到推动作用。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吴庚久:近几年国家对企业的分配政策已从与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调整变为逐步分离,企业将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在国家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其工资水平。目前,中建一局集团正在实施改革与发展三年规划,在工资制度方面的做法是:一、坚持“两个低于”原则,即企业的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企业管理层和作业层以技能、业绩、劳动贡献为依据适当拉开工资分配差距,对于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要给予重奖,同时,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增强企业凝聚力。三、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南京金陵教具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金根:我们是乡镇企业,本来就没有基本工资的概念,职工都是拿计件工资,多干多拿。现在,我们企业职工的平均收入800多元。企业的效益还不错,今年准备提高职工购买养老保险金的额度,提升的幅度大约是10%—15%,也算是一种职工福利的增长吧。
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瑞林:金陵石化已连续18年盈利,这次按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有调整工资的打算。不过,调整是有前提的——年初确立的效益目标不能变。这意味着,企业得进一步挖潜增效。调整是有原则的——“毛毛雨”要洒,但又不是绝对的。公司各下属工厂、单位,根据效益情况,调整的幅度和时间是有差异的,照顾公平,更要突出效率优先。我们最近制定了一个办法,加大对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力度。为进一步留住有突出贡献的人才,月奖励津贴2/3当月就发给其本人,另外的1/3,账记在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名下,但钱放在企业保存。突出贡献人员的比例在企业职工总数的3‰左右,而且,“宁缺勿滥”,公平、公开,严格筛选,每两年重新评定一次。总的看,我们这次工资调整的幅度,可能低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沈阳东北制药集团公司总经理陈钢:国家不强求企业也跟着给职工加薪,这体现了国家尊重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同时也符合企业当前的实际情况。1998年,东药进行新一轮改革,万吨VC生产线人员全部重新竞聘上岗,企业工人的收入普遍比改革前增多,但收入差距也明显加大,工人月薪从500元到3000元不等。对于企业来说,灵活的收入政策是一个杠杆。企业自主地用好它,就能把职工积极性调动起来,对生产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一些私营企业的反映也很平静。沈阳同联集团是辽宁省私企百强之一。记者走访集团下属的老龙口酒厂,一车间的十几个人正在午休,去年招聘进厂的王小明说:私营企业里干得好多拿钱,干得不好少拿钱,合同里都写得明明白白的。要想多挣钱,只有表现好!另一位女同志插话说:“公务员、下岗职工这些人涨钱了,对企业倒是很有好处。你想想,涨了钱的人有更多的钱买酒喝,咱酒厂和咱职工的日子不也好过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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