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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实在在的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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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15
第11版(人大专页)
专栏:

  实实在在的监督
  吴文 江研
  不久前,在江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省建委提交的整改补充报告最终获得了委员们的认可。整改补充报告终于通过了,使省建委的领导们大大松了一口气。
  从评议,到要求整改,到要求补充整改,回顾这次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对省建委的评议过程,人们高兴地看到:人大的监督不是走过场、不是花架子,而是实实在在的。
  事情要从1998年说起。10月30日,在江苏省会议中心的会议厅,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对省建委进行评议。在审议大会上,参加评议的委员或代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充分的证据、详实的理由,在充分肯定省建委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他们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建筑业发展、自身建设和处理部门关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会后,评议办公室对评议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向省建委提出了32条整改意见。省建委根据常委会的要求,向第七次常委会议提交了整改报告。
  对这个整改报告,绝大多数委员表示不满意。委员们认为,整改报告中对代表评议发言中提到的规划执法、市政建设管理、廉政建设、部门作风等存在的问题,并没有从主观上找原因,分析问题不透,尤其是没有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行动不快、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结果便是,这份整改报告在这次会议上未能获得通过。常委会要求省建委必须作出进一步的整改,并就整改情况重新汇报!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省政府的意见,省建委在为期半年的重新整改中,整改力度显著加大。比如:在规划方面,建立了重大规划集体研究制度,在有条件的市县建立城市规划咨询委员会;成立了质量安全委员会,以进一步加强建筑质量管理……
  监督,最终带来了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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