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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面临历史性的时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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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16
第12版(文化)
专栏:

  网络:面临历史性的时刻
  一个新兴媒介——网络正在向我们阔步走来。
  自1996年下半年我国正式开放互联网经营业务以来,较成规模的网络信息服务商已有50多家。过去连不少科学家也十分陌生的网络迅速延伸到寻常百姓家。到网上去阅读新闻、欣赏文学艺术、与朋友联络、玩在线游戏,成为新的生活时尚。去年我国拥有上网用户62万人,到今年年中就猛增到400万人。网络已成为继传统的图书、报刊、广播影视之后的又一种文化载体。
  要发扬光大一个民族的文化创造力,就要保护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中国文化成就辉煌,历几千年而不衰,一个重要原因是充分尊重作者的知识产权。司马迁在遭受宫刑的奇耻大辱后,了无生趣,但依然以一部发愤之作《史记》光耀千秋;柳永科举落第、一生潦倒,却以温情委婉的词作扬名天下,乃至有水井处就有人咏柳词。历代文坛公案虽然不少,但著作权之争极为罕见。现在中国文化面临一个历史性的转换,要把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从传统的纸介放到光电磁上运转和传承。为此,我们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其中形成尊重网络知识产权的风尚、健全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和制度,无疑将是一项基础性建设。
  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是一个毋需物质载体的虚拟空间,是一个开放度极高、管理非中心化的媒体,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网上与网下,网站与网站之间,需要一定的“游戏规则”。由于网络采用高新技术这一特点,知识侵权操作起来非常便利,而且不易督察。不少以高成本为代价经营原创内容的网站、传统媒体乃至作者个人都成为受害者。就在9月,北京传出多起有关网络知识产权的新闻:
  2日,“走进中关村”网站状告北京某报“抄袭、剽窃”其作品一案再次开庭,双方仍争执不下。
  9日,某网站状告东方信息公司抄袭该站主页一案有了初步结果,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获得2000元赔偿。
  10日,著名中文网站“ChinaByte(中国比特)”召集大型网络知识产权座谈会,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和网络学者以及一些网络版权争端的当事双方参加。
  同一天,小说家哲夫在国内作家中第一个正式授权“ChinaByte”的姊妹网站“搜索客”(www.cseek.com)在网上独家发表其作品。
  18日,海淀区法院将开庭审理作家王蒙、毕淑敏等状告北京某网站擅自将其小说搬上互联网的诉讼案。
  而此前,人民日报等20多家传统媒体的网络版原则通过《中国新闻界网络媒体公约》,呼吁各网络媒体在信息的交换和使用方面形成某些约定,尤其是不能肆意盗用别人的新闻。
  在10日的网络知识产权座谈会上,本版编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中国网络媒体到了这样一个关头:前期的自由放任、急剧扩张久已酝酿一种质变,是从此纳入健康理性的发展轨道,还是成为一种云烟蒸腾的经济泡沫?历史需要我们作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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