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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之花艳琼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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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20
第5版(国庆专版)
专栏:

  “三制”之花艳琼州
  卢智斌
  率先创立“小政府、大社会”运行机制的海南省,正在通过推行“三制”即直接办理制、窗口服务制、社会服务承诺制,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运行机制进行有益的探索。
  “三制”是近几年来海口市委、市政府根据群众需要,对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机关管理方式和办事制度的根本变革。直接办理制的主要特征是,机关自我削减不必要的权力,精简重复、繁琐的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手续;窗口服务制将受理与审办分离,改单个分散作业为集中流水作业,变“暗箱”操作为公开办事,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内部“一条龙”运作;社会服务承诺制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把服务事项公开承诺,承担违诺责任。推行“三制”,一方面大大方便了广大群众和投资者,另一方面使党政机关的办事和服务置于广大群众直接监督之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塑造了特区机关的良好形象。
  从1992年5月海口市实行直接办理制至今,推行“三制”单位已达85个,服务项目580项。所有政府部门都开展了以“三制”为主要形式的政务公开工作。海口市又以“三制”为载体,创建现代文明机关,优化投资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海口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在今年海口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三制”被称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精品。
  海南省委、省政府1998年3月在全省推广海口“三制”经验后,涌现出一批如国土、规划、工商、电信、邮政、车管所、公安派出所等文明先进窗口单位。“三制”已成为海南省跨世纪塑造形象工程之一,不断推动“小政府、大社会”体制的完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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