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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给北方的冬天带来了温暖。但一些供暖单位却忧心忡忡 沉重的温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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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01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暖气给北方的冬天带来了温暖。但一些供暖单位却忧心忡忡
沉重的温暖
李子颐
北京某供热厂在这一个供暖季节来临之前拟了一封致小区居民的信,诉说由于单位、企业欠缴上个供暖季节的供暖费170万元,致使这个负责30万立方米采暖的厂子拖欠供煤单位50万元,供电部门71万元。供电部门已向他们发出最后通牒。该厂负责人无奈地说:现在谁家不交电费,供电部门有权拉闸;但谁不交供暖费,供暖单位能不给他供暖吗?
北京市房管局供暖科的同志告诉笔者,供暖费收取的难度正日益增加,收费比率正逐年下降。就拿房管局直属系统下的供暖公司来说,这几个月来的暖费收取又比去年同期下降4%—5%。供暖收费的标准本来就定在保本经营上,再遇单位、企业拖欠,供暖单位就难以维持了。
北京市目前的供暖设施普遍采取集中供暖的办法,断一家,必然牵涉到其他用户,不便于供热单位采取“断然措施”。而这种集中统一供暖的另一弊端则是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居民在家不在家,暖气都开着。此外,居民如果嫌热,只能开窗,因为暖气的温度自己无法调节。
有人形象地将供暖说成是计划经济的“尾巴”。如今,水、电的商品化已成定局。业内人士指出,供暖这块如再不改革,受害的不仅是供热单位,最终会殃及百姓。房改政策的出台更是呼唤着供暖商品化早日起步。
然而,目前在供暖商品化这个问题上面临的困难很大。业内人士指出,要供暖商品化必然牵涉到对目前居民供暖系统进行改造和实行热表入户,这样才能让居民来决定他想不想用暖气,用多少暖气。要按这个标准进行改造则需要一大笔资金,供暖单位根本无力支付。为此,有关专家建议,国家有必要出台与此相关的政策措施,使暖费收取有法可依,并规定在新建生活小区采用新一套的供暖系统,这样的成本要低于二次改造的成本。同时,设计规划部门也应考虑开发符合我国家庭使用的供暖系统和供暖计量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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