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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部发出新年春节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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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2-21
第2版()
专栏:

内务部发出新年春节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发出关于一九五五年新年春节期间进行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通知说:一九五五年的新年、春节即将到来,各地可依照当地群众的习惯进行各种拥军优属活动。例如以乡或城市的区、街道为单位召开小型的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和复员建设军人座谈会,和当地驻军联欢,举行团拜和访问等。通过这些活动,宣传解放台湾的任务,加强军民团结,鼓励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和复员建设军人努力工作,积极地参加互助合作生产,并和军人相互通信,相互勉励;教育人民群众进一步做好优抚工作,关怀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和复员建设军人的生产和生活,热烈响应国家征集补充兵员的号召,以支援解放台湾的任务。在进行这种教育的时候,应注意宣传当地模范人物的事迹,特别是正在开展评选优抚模范的地方,更应和评选优抚模范的工作密切结合进行。
通知接着指出:结合拥军优属的活动,县、区、乡应对当地一年来的优抚工作进行很好的检查和总结。检查总结的重点,在农村,应是组织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和复员建设军人参加互助合作生产及代耕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在城市,应是组织烈属、军属从事合作社性质的小生产和家庭手工业以及对现有生产单位进行整顿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同时,无论农村和城市,都应检查使用优抚事业费的情况和效果,通过检查总结,彻底弄清情况,交流经验,解决工作中现存的各种问题,巩固既得的成绩,并把这些工作再大大地向前推进一步。
通知要求各省(市)、县(市)应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做出一九五五年全年的优抚工作计划,特别是对如何集中使用优抚事业费来扶助烈属、军属参加互助合作生产问题,更应及早做具体安排,并派工作组下去帮助区乡干部工作,及早确定出补助的对象。对当前烈属、军属的生活情况,应进行一次全面了解,其中个别孤、老、病、弱生活确有困难的,年前可发给一次补助费,保证他们能和群众一样的欢度春节。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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