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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1999年冬季征兵命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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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10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1999年冬季征兵命令
  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记者肖璞)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发布1999年冬季征兵命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军事机关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
  命令对征集对象、范围和年龄作了规定。这次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女青年的征集只限1999年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征集年龄男青年为199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根据本人自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1999年年满18至19岁;为适应部队一些特殊专业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入伍。
  命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要亲自抓征兵工作,各大军区要确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省军区、军分区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征兵,县(市)兵役机关要全力以赴,地方公安、卫生等部门要认真搞好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
  命令强调,各级要认真抓好修改后兵役法的宣传贯彻,有针对性地做好征兵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适龄青年的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要坚决执行征兵的政策规定,严格按征集程序办事,严格审查把关;要尽量多征集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年入伍,保证军队建设的需要;要加强征兵廉政建设,严肃征兵纪律,确保征兵工作健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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