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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新世纪勇攀更高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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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10
第5版(经济专页)
专栏:

  面向新世纪勇攀更高峰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白立忱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建立、广泛发展于解放区,新中国成立后得到全面发展。半个多世纪以来,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中曾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为农业、农村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供销合作社获得了长足的发展。199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的发布,极大地促进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但因传统体制的长期影响、历史形成的问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的阶段性变化、农村市场多元化格局的形成,致使相当一部分供销合作社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和农民对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经营机制不活,为农服务功能不强,社会负担及债务包袱沉重,亏损不断增加,阵地日益萎缩。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1995年中央5号文件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目标、总体思路和重点措施。1999年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着力解决扭亏和清理整顿社员股金等当前最突出的几个问题。这都表明了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的地位。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应当加强,不能削弱。
  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应坚持以下几个基本点:
  第一,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5号文件提出的改革目标,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中央5号文件抓住了供销合作社问题的实质,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新时期指导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长期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
  第二,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发展我国的合作经济不能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不能脱离供销合作社的社情,也不能照搬国外合作经济的模式,而是要充分考虑我国农民普遍接受的程度,考虑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对生产关系的客观要求,考虑供销合作社几十年曲折发展的客观现实。表现在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具体形式上,要实事求是,在坚持合作制一些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首先办成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经济组织。为“三农”服务是我们发展的源泉和根本,也是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同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的最起码的要求。要切实为“三农”解决实际问题,并在为农服务中发展壮大自己。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发展之路。
  第三,把长远目标和当前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方向,要坚定不移。但实现这一目标是个长期过程,需要逐步推进。作为阶段性目标,供销合作社必须从实际出发,尽快扭转效益下滑、亏损增加、经营萎缩的被动局面,清理整顿和规范社员股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通过改革,使供销合作社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更好地为农服务,为进一步发展合作经济奠定基础。
  第四,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分类指导。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要允许大家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围绕改革的总目标创造性地工作。按照邓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只要有利于社有资产增值,有利于企业增效,有利于职工和农民增收,就要大胆地试。改革要加快,改革滞后就等于落后。看准了,能行的,就要大胆改革。基层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
  供销合作社下一步改革和发展应围绕下列思路开展,即:卸掉包袱,集中优势,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改造和发展自己,在解决生存和发展问题的基础上,逐步改造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今后一段时间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供销合作社应依托自身的优势条件,在建立新的农村经济体制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前要把开拓农村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主攻方向,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去开拓经营。要着眼于农村市场需求,紧紧抓住传统业务不放,同时积极开拓新的经营服务领域。要积极参与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搞活农产品的流通。供销合作社要把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促进自身发展的重要机遇,要把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与供销合作社自身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引进合作社机制,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势,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的利益关系问题。既要把供销合作社融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又要在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改造自己,获得新生。供销合作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以组织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为切入点,通过合作制这种形式,组织农民专业化生产,对接龙头企业和市场,把农业产业化的链条紧密衔接起来,实现贸工农一体化经营。
  (二)加快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也是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键环节。基层社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求得发展。为此,要对基层社实行战略性的调整和改组,要按经济区域调整基层社建制,并与农村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合理的经济规模和布局结构。要引进产供直挂、连锁经营、配送中心等新的流通方式,改造基层社的经营网点,形成群体优势和规模竞争优势,树立新的形象,更好地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服务,重新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力军。基层社改革与发展的根本出路是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尽管实现这个目标的路程比较长,但必须朝着合作制的方向发展,各种改革的措施都要有利于这个目标的实现,而不是远离这个目标。
  (三)把社有企业的改革工作引向深入。社有企业改革在很多方面可以参照国有企业进行,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供销合作社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必须解决好社企职能分开的问题,理事会主要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对国家委托的商品经营的监督权。企业都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改革,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鼓励社有企业从实现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宗旨和加快自身发展出发,上联市场,下联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化生产的农户,组织农民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可以通过吸纳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入股,对龙头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使农民直接享有企业资本的收益权。
  要加强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发展企业集团,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企业的联合与合作,必须用经济的方法,而不是行政手段。化肥、棉花经营体制改革后,供销合作社企业真正进入了市场,要在流通中继续成为主渠道,必须提高竞争力。要用经济手段、利益纽带,实现系统内的联合与合作。同时加强供销社经营环节的联合,通过联合形成竞争优势。供销合作社的其他主营业务也要按这个思路去做。
  放开搞活中小型社有企业。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小型社有企业,盘活社有资产,促进结构调整。
  在即将来临的21世纪,可持续发展将成为国际合作社的新课题。中国供销合作社同样面临着可持续发展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积极适应农村经济形势发展的变化和要求,坚持合作制原则和为农服务方向,探索和合理选择合作经济的多种组织形式,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新贡献。(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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