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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提出切实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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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11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提出
  切实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本报北京10月10日讯新华社记者王雷鸣、本报记者吴兢报道:历时3天的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今天在此间结束。会议就加强经济犯罪侦查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提出: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经侦部门要切实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各种经济犯罪活动。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在今天的闭幕式上说,公安机关作为一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在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负有重大责任。公安机关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最具体、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经济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任务会越来越重,责任会越来越大。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进一步认清经济犯罪的严峻形势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把打击经济犯罪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使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贾春旺说,面对经济犯罪日益猖獗的势头,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当前,经济犯罪中相当一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出现的犯罪形态,案情复杂。对公安机关来说,这又是一个相对较新的课题。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经侦部门一定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经济犯罪和经侦工作的研究,全面开展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水平。
  经侦民警既处在打击经济犯罪的第一线,又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贾春旺要求各级经侦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公安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提高广大经侦民警抵制各种腐蚀和诱惑的能力,使其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和人情的考验。他强调,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严禁提成或变相提成,严禁索取“办案费”、“协作费”。这要作为一条严肃的纪律明确下来,坚决贯彻执行。
  贾春旺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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