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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提出 国企改革发展要做到“三个率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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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12
第4版(要闻)
专栏:

  北京市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提出
  国企改革发展要做到“三个率先”
  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新华社记者徐江善、本报记者颜世贵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在今天结束的市委八届三次全会上指出,北京作为全国的首都,按照“争创一流”的要求,在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上完全应当、也有条件做到“三个率先”——率先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三年目标,率先推进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率先完成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升级优化。
  据了解,北京市委八届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三个率先”分步实施的目标,即到2000年底,使全市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再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经营机制,初步实现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技术不断创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初步建立健全以养老、失业、医疗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形成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体系。到2010年,基本完成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增长质量明显提高,科技开发、市场竞争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国有经济在首都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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