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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珮云在婚姻法修改研讨会上强调 婚姻法修订要体现中国特色和时代精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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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12
第4版(要闻)
专栏:

  彭珮云在婚姻法修改研讨会上强调
  婚姻法修订要体现中国特色和时代精神
  据新华社南昌10月11日电(记者刘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珮云今天在江西吉安参加中国法学会召开的婚姻法修改研讨会时强调,要使修改后的婚姻法成为一部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的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使之保障和促进建立男女平等、文明和睦的家庭,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推动社会进步。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是1980年修订的。这部法律总结了建国以来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经验,对1950年的婚姻法做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起到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婚姻家庭作为社会的缩影,既出现了不少可喜的新风貌,也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新问题,如在婚恋问题上的轻率放任倾向、离婚率的逐年上升等;同时现行婚姻法在调整范围和内容上有过窄和过简的不足。因此,对现行婚姻法的修改和完善势在必行。
  此次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举办研讨会,将讨论法学专家提交的对婚姻法修改的建议稿。
  彭珮云参加了有法学专家和基层妇联干部就修改婚姻法的讨论,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她说,此次修改婚姻法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全国人大内司委、民政、妇联、法院、计生委等部门和许多专家学者做了大量工作。彭珮云指出,修改婚姻法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要同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立法机关与实际工作部门和专家学者相结合,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妇女的意见。她要求各级妇联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婚姻法修订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反映广大妇女的意愿和要求,力争从法律上更好地解决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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