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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牢”要到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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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12
第10版(各地传真)
专栏:采访随想

  “补牢”要到位
  吴坤胜
  近日,北京丰台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处罚条例》,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而又拒不执行整改通知的4家单位的法人,予以行政拘留15天,同时也对向这4家单位出租房屋的产权单位法人,予以行政拘留15天。
  由此笔者不禁想起“亡羊补牢”的成语来。成语的意思人们不难理解,但是如何去“补牢”,方法各异,效果不一。
  应该说,丰台区公安部门严格执法是必要的。一些单位对消防部门发出的限期整改通知拒之不理,如不依法采取行动,有可能酿成大祸。近一年多来,北京连续发生几场大火,而又以家具城和批发市场居多。特别是去年5月5日丰台玉泉营家具城发生的火灾至今让人心有余悸。其实在火灾发生之前,消防部门在对这座北京经营面积最大的家具城进行检查时,曾发现有火灾隐患,还发出了整改通知书。但这座家具城并未引起重视,没有采取任何整改措施,结果酿成了损失数千万元的重大火灾。丰台区公安部门正是从玉泉营家具城的火灾中吸取教训,依据法律规定,对这几家没有执行消防部门整改要求的单位采取强制措施。
  丰台区公安部门是真正的“亡羊补牢”。因为只有这种方式的“补牢”,才能防止再次“亡羊”。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补牢”的活儿做得不少,但“亡羊”的事却屡有发生,关键是“补牢”没有真正到位。以火灾为例,全国每年的火灾事故大部分是人为造成的。如何把人为造成的火灾事故降下来,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却没有采取扎实有效的行动,仅仅发些通知,贴些宣传画,是远远不够的。其实,事情很简单,依法办事,像丰台公安部门那样,对那些行为明显违反《消防法》的单位强制停业整改。我想,这样一来,不光是当事人,就是局外人也不会再把消防当儿戏了。
  消防工作如此,其他工作何尝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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