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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家基金公司七家券商进入同业拆借市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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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13
第2版(经济)
专栏:

  十家基金公司七家券商进入同业拆借市场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孙杰)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泰等10家基金管理公司和中信证券等7家证券公司最近已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据了解,这10家基金管理公司分别是国泰、南方、华夏、华安、博时、鹏华、嘉实、长盛、大成、富国基金管理公司。7家证券公司分别是国通、国信、湘财、大鹏、光大、中信、广发证券公司。
  日前,中信证券公司通过传真确认方式,经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成功地从中信实业银行总行拆入了2.4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天。这是这些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以来,券商拆入的第一笔资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在今年8月印发的《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申请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从事购买债券、债券现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业务;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一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40%;在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必须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和结算,不得转托管到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印发的《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凡申请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证券公司,须经中国证监会推荐;必须以法人为单位申请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其分支机构不得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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