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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直接受理的民间纠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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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13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律知识ABC

  法院不直接受理的民间纠纷
  崔拓寰
  随着人们法治观念日益增强,一旦有了什么纠纷,就会想到上法院去解决。是不是所有的纠纷法院都会直接受理呢?答案是否定的。
  如果人们不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对于不属于法院直接受理范围的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将由原告承担。这样不仅影响纠纷的及时解决,而且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哪些纠纷法院不会直接受理呢?下面请看几个生活中常见的例子: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直接受理
  李某在一家红砖厂做工,一日不慎将手弄伤,造成工伤,花去几千元医疗费,厂方分文未给。李某急需钱治病,一气之下诉至法院。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法官告诉他: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应由仲裁机构仲裁的案件法院不受理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产生纠纷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在合同履行中,两公司发生纠纷。A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与B公司解除合同。法院经审理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不得向法院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院不直接受理。
  应由政府部门先作处理的案件法院不直接受理
  王鑫与李平是邻居,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争议,王鑫诉至法院要求解决,法院审理认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先由人民政府处理,遂驳回王鑫的起诉。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解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案件法院不受理
  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张江与其妻子性格不和,其妻怀有身孕,张江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因为《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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