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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植乡民心间——记全国青年法官标兵李和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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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03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执法者风采

根植乡民心间
——记全国青年法官标兵李和鹏
王伟赵大铜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表彰决定,对30名有突出贡献的青年法官给予表彰,并授予“全国法院青年法官标兵”称号,李和鹏便是其中之一。
7年前,刚刚30岁的李和鹏受命到河南郸城县法院南丰法庭任庭长。7年间,他一人审结案件1316件,调解结案1301件,判决15件无上诉。
一天,李和鹏由于超强度工作,患上了重感冒,高烧达40度。就在这时,南丰镇五里行政村因征收提留款,干群之间矛盾激化引起集体上访告状。100多名男女老少哭喊着拥到法庭,跪在地上非找法官评理不可。此情此景,李和鹏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强撑着身体,做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通过讲法律、摆道理,稳定了群众的思想情绪,防止了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然后,李和鹏带着针、药和两名有经验的干部及镇里有关同志前往该村清算账目。经过十多天的紧张工作,查清了账务,及时妥善处理了群众反映的问题。上访的群众代表评价说:“李庭长确实是个清官,俺打心眼儿里信服。”
在大量的办案实践中,李和鹏发现,农村提留乱摊派,农民负担过重是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上访告状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也是农村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对土地实行有偿承包合同制的方案。
李和鹏的想法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赞赏和支持,他们以南丰镇为试点进行了土地承包和村乡两级财政纳入法制管理轨道的改革和探索。他们将农民的各项合理负担以行政村直接与农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杜绝了乱摊派现象。同时,实行村账目公开,控制了村级干部吃喝贪占现象,也把农村干部从常年收提留款的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使他们集中精力抓发展乡村企业和推广科技兴农工作,密切了干群关系。过去七八个月才能收清提留款,现在只需五六天时间全镇农民就自觉交齐了土地承包费。自实行这些改革以来,南丰镇无一例群众上访案件和由此引起的伤害、财产案件。被评为全区三无乡镇和全区政法工作先进单位。
一纸合同解决了目前农村存在的一个热点问题,李和鹏从此被辖区党委、政府视为不可替代的得力参谋和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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