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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提“道德的勇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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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19
第10版(各地传真)
专栏:采访随想

  重提“道德的勇气”
  余继军
  国庆庆典前后,我十分感佩于天安门广场组字的十万中小学生。姑且不说他们多少次从入夜演练到清晨,也不说他们多少次徒步往返于学校与广场几十公里的路上,单说他们提出的“人走地净”,并以十万之众切实做到,就很需要一种勇气。这种勇气不是“逞一时之勇”,而是一种“道德的勇气”。
  五四运动的学生主角之一罗家伦曾有《道德的勇气》一文。文中说“道德的勇气”,是建立新人生观的前提,要养成“道德的勇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天性敦厚,二是体魄雄健。这与青年毛泽东提出的“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立意大体相同。今天,羸弱的身体已不再是中国人的特殊“标记”,“东亚病夫”早已成为历史,因而在我看来,“道德的勇气”中那种敦厚的天性,在今天值得大力提倡。它是一种实现正确道德观念的内在力量。
  之所以想到这一点,是因为在国庆放假的几天间,除了感佩广场十万中小学生的敦厚天性,也还看到另一种景象:在北京街头常有少数人为照相留影,或践踏绿草,或攀摘鲜花。我想,这些人不会不知道绿草、鲜花之于城市美景、市民健康的关系,也许他们在别的场合也曾大谈环境保护,大谈空气质量,对乱砍滥伐、汽车尾气感到痛心,然而在这里他们却心安理得地充当了破坏环境的人。何以如此?人面花草相映,自然要比把花草远远地当背景,画面更美些。自己美些就行,哪管此后美景不再!这种心态,说白了,就是当一己之私利与众人之公利相抵触时,心中没有一股正义的力量去压制私心,去实现公利。
  当然,我们今天所提的“道德的勇气”与罗家伦时代的“道德的勇气”是有区别的,在今天,这种道德应该具有协调90年代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新型内容。这种勇气的培养,决非一日之功,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学习中,从点滴做起,比如不践踏草坪,不攀摘花朵;更需要我们从大处着眼,勇于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品德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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