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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论法——访中共中央第九次法制讲座主讲人、重庆市人大代表李昌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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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0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代表影集

  京城论法
  ——访中共中央第九次法制讲座主讲人、重庆市人大代表李昌麒
  周起红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李昌麒教授走进庄严的人民大会堂,成为中共中央第九次法制讲座的主讲人。
  说起这次北京之行,李昌麒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能为中央领导人作法制讲座我感到非常荣幸,又感到责任重大”。从一九九四年起,中共中央每年都举办两次法制讲座,至今年六月总共进行了九次。每次讲座均由司法部选题,由江泽民总书记亲自定题并主持讲座。确定李昌麒担任此次讲座主讲人后,他与他的助手们几易其稿,直至讲课的前一天讲稿才最后敲定,题目为《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六月十一日上午,讲座在人民大会堂会议厅正式举行。“整个会议厅静悄悄的,只听得见我自己通过麦克风扩大了的声音。第一次离党和国家领导人这么近,刚开始时,我翻着手里二十多页的讲稿,心里还真有些忐忑不安。可是看到各位领导同志都神情专注地听讲,或认真记笔记,或微微点头表示赞同,党和国家领导人平易近人的风范让我的心情慢慢地平静下来,我开始进入了角色……”说到这里,李教授还沉浸在当时讲课的情景中。
  当李昌麒教授讲到有些地区采取简单方式,按户、按人口、按地亩来平摊特产税、屠宰税等不正确做法时,江总书记神色凝重地连续问道:“财政部长来了没有?农业部长来了没有?”并且强调指出:“领导干部再忙,也不能挤掉学习法律的时间。”
  一个多小时的讲座李教授一气呵成,讲课的话音刚落,江总书记便亲切地说道:“李教授讲得好!”随后又就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四荒”使用权拍卖、减轻农民负担、正确认识村民自治,以及有关《土地管理法》等问题与李教授进行了探讨。之后,几位领导同志,又先后就农村分配制度、如何建立农村保障制度、农村土地使用权流动、农村合作医疗的规范化等几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问题。李教授当场一一作了回答,各位领导人表示非常满意,讨论气氛活跃轻松。
  李昌麒教授说,他此次能在人民大会堂进行法制讲座并取得圆满成功,一方面是由于中央领导人对农村问题的重视,另一方面是课题组全体成员的辛勤劳动,再就是他通过连续三次当选重庆市人大代表,他才有机会广泛地接触农村,从而能多渠道获取农村法制信息。
  在重庆直辖前,李昌麒曾当选重庆市的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重庆直辖后他又当选新重庆的第一届人大代表。作为人大代表,李昌麒时刻铭记着人民赋予自己的责任,每次人代会期间,他都广泛地与基层代表,尤其是农村基层代表接触,听取他们的意见,仔细研读每一期人代会简报,了解来自群众中的观点和看法。通过深入的了解,李昌麒与广大农民群众建立起深厚的感情,“我由衷地感到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当关注农村发展,反映公民的要求。”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李昌麒将他的研究视野投向农村。早在农村改革初期,他就发表了推进农村法制建设的论文。以后,他作为主研人员完成了国家“七五”重点课题《中国农村经济法制研究》,力图通过法制来维护人民群众自身的利益。(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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