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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该由谁来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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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0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特别报道

  合同该由谁来管
秀英
  从10月1日开始,历时三载,数易其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开始实施了。这意味着多年来,我国合同立法中三法鼎立(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的局面终于结束,一个统一的合同法的时代到来了。
  面对目前市场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交易秩序混乱,合同违约率居高不下,合同信用危机等问题,人们对新的合同法寄予厚望。那么,这部23章共428条的法律该如何指导、服务于我们现实的经济生活,人们是否只能在纠纷出现后去打官司?人们不禁要问
  白纸黑字≠板上钉钉
  从我们迈入市场经济的那一刻起,合同就深入了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小到个人的保险、购房合同,大到世界银行贷款和国际贸易合同。有人把合同比作市场经济的血管和经络,实不为过。
  那么是否有了合同,白纸黑字就板上钉钉了呢?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数字显示,在每年约150万件的经济纠纷中,合同纠纷要占80%;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公布的数字,10年来,国有资产流失逾5000亿元,其中大部分与合同有关。还有数字表明目前企业中合同的签约率只有60%,而履约率还不到60%。
  于是,就在国际社会大力推广先进的电子货币结算制度的同时,中国的企业竟由于担心订了合同不能履行,而蜕化为现金交易的比例与日俱增。火车上,飞机上几个彪形大汉押送几皮包现金去现场交易的场面,已经司空见惯。
  那么合同为什么无法履行呢?原因有很多种,请看这一份:牡丹江市某一鞋帽商店在与江苏省一家鞋帽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竟然这样写“平均鞋号30号,共计1000双”,结果需方收到的只有两种规格17号和43号,各500双。需方愤然起诉,法院又能怎么判呢?
  国家工商局市场管理规范司司长张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近几年我国经济合同签约率和履约率持续较低的原因很复杂,除立法上的不完备外,还有一个根本原因,就是由于我国经济基础较为薄弱,民众的法律素质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有的法律意识淡薄,口说为凭,没有书面合同,有的即便签了合同,但由于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让人钻了空子,还有的盲目轻信,急功近利,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草率行事。
  张经说,事实上,上述的种种问题,许多都能够通过合同管理得到解决,大大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率,只是许多人至今不了解——
  该由谁来管
  新的合同法总则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对合同的监督。”这一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再次明确和重申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合同的职责和地位。明确了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殊的历史和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合同行为实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对合同进行监管是由我国所有制性质决定的,是预防和解决当前比较突出的国有资产流失和三角债问题行之有效的手段,是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的迫切要求。加强合同监管和行政执法,通过事前、事中的监督,可以发挥预防作用,减少欺诈,减少损失。否则,单纯进行事后处理,则一年将有上百亿元的损失难以挽回,尤其是种子、建筑等类的合同,若不事前加以监管,一旦出现严重后果,则损失惨重。
  据了解,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督管理、行政指导和行政执法三个方面。它包括:一、鉴证。即工商机关根据当事人请求对拟签订的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真实而进行的协助性审查;二、在企业和市场中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三、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四、根据当事人请求,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咨询;五、宣传合同法规,为企业培训合同管理人员,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六、查处利用合同从事的违法行为;七、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何以解忧
  帮助国有大中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是经济领域的一件大事,不久前刚刚结束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把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抓住新合同法实施的契机,充分发挥职能,大力开展服务企业的“合同解忧工程”。
  记者在发起解忧工程的江苏省常州市工商局了解到,他们选择全市100多家骨干企业作为重点帮助对象,通过行政调解、合同鉴证、动产抵押物登记、合同咨询、资信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排忧解难。溧阳南渡工商所在帮扶企业江苏濑江集团走访时发现,该公司刚刚签订的一份金额为3450万元的水泥销售合同有疑点,遂通过当地工商局咨询。了解到对方企业已负债累累,根本没有履约能力,于是帮助企业依法终止了合同,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
  从今年1月份开展解忧工程以来,江苏省工商局通过资信调查帮助企业避免经济损失4.54亿元;帮助企业追讨欠款2285万元;通过挽回合同诉讼时效,为企业避免损失3948万元;通过查处侵害案件,为企业挽回损失2131万元,赢得了社会一致好评。常州市工商局的解忧工程还被市民评为“十佳好事”之一。
  据了解,国家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正把江苏解忧工程的经验在全国范围推广。工商局负责人表示,作为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主管部门,他们深感责任重大,各级、各地已作好充分准备,认真贯彻落实合同法,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努力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附图片)
张玉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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