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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兵秣马充满信心——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建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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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0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厉兵秣马充满信心
  ——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建中
  本报记者武侠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人们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正式实施。合同法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法律之一,对于维护、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合同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对合同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责。为此,记者走访了国家工商局分管合同工作的副局长李建中。
  问:经过多年酝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终于开始实施,作为合同法唯一明确的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您有什么看法?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不少有关合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对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执法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普遍,合同法也是如此。目前违法合同比较普遍,特别是合同欺诈、虚假合同问题十分突出。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活动导致合同信誉下降,合同履约率下降,债务拖欠增加,企业负担加重,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一些企业被迫破产。在一些行业和地区签订书面合同的交易只占总交易量的百分之三十甚至更低。这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还严重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新的合同法统一了原先三部合同法不尽一致的原则,并且确立了一些为实践所证明的行之有效的新的法律原则,为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减少纠纷、提高交易效率提供了法律保证,同时也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合同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
  问:新的合同法实施后,人们更加关注的是这部法律如何贯彻落实的问题,对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些什么新的思路?
  答:新的合同法从内容到体例与以前相比变化很大,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适应新法的要求就必须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为此,国家工商局狠抓了思想认识、法律培训、机构建设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把贯彻落实合同法与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各种途径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排忧解困,为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目标作出自己的努力。
  问:那么,近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哪些具体的行动和举措?
  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合同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我们有信心、有能力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近期我们计划:首先搞好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使管理者提高监管水平,严格执法,做到职能到位,使市场主体知法懂法,同时我们将同有关部门一起制定推出十六类七十三种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减少或防止纠纷;其次,我们将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合同欺诈等各种合同违法行为,今年第四季度,全国工商部门将集中力量开展一次打击合同欺诈的专项斗争;第三,积极探索提高合同履约率和解决债务拖欠的办法,进一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的合同信誉意识;第四,加强对重要商品和特殊商品的合同监督管理;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努力健全合同监督管理机构,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履行国家赋予神圣职责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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