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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不能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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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1
第2版(经济)
专栏:

  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不能散
  本报评论员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农业部等部门《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一个针对性很强的重要文件。《意见》强调农技推广体系在农业发展新阶段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并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稳定。贯彻落实好这个文件,对于加大科教兴农的力度、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科学技术是农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农技推广体系是农业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农技推广体系。我国农业的发展能有今天这样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大好局面,农技推广大军是立下了汗马功劳的。他们风里来、雨里去,常年活跃在农业生产第一线,通过试验、示范、培训等环节,把农业的新技术、新成果推而广之,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当前一些地方出现了基层农技队伍不稳、保障措施不力等突出问题,有的地方在机构改革中将推广机构转为“企业”盲目推向市场,有的甚至发生了挤占推广机构编制,拍卖、转租、侵占、平调推广机构财产等严重情况。这是非常危险的。在这方面,我们曾经有过深刻的教训。事实证明,农技推广体系一旦“线断、网破、人散”,不仅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会受到影响,还可能出现动植物病虫害流行等严重后果。稳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已成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应当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目前,我国农业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农民比任何时候更加需要科技指导和服务,农技推广队伍将承担更加繁重的任务,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品种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稳定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意见》重申了国家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性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作出的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的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坚决纠正一些地方的错误作法,依法保护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合法权益。
  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应继续坚持国家扶持与自我发展相结合的路子,加快自身改革,切实转变职能,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机制,调整服务目标,逐步由促进农产品数量增长转向提高品种质量和效益,拓展服务领域,由以产中服务为主向产前和产后服务延伸。要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到农业生产第一线,直接为农民服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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