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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座谈会指出 积极主动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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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检察机关座谈会指出
  积极主动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服务
  本报上海10月20日电记者吴兢报道: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座谈会于10月18日至21日在上海召开。与会代表就检察机关如何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服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会议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十五届四中全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今天在会议上提出,检察机关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危害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各种犯罪活动,加强执法监督,加强预防犯罪工作,保护国有经济安全,保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国有企业人员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这个指导思想概括起来就是“打击、监督、预防、保护”八个字。
  韩杼滨强调,依法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是检察机关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通过依法办案,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扫除障碍。绝不能一强调服务就放松办案工作。
  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瑞林,十五大代表、陕西长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大中等10余名来自国有企业的代表应邀参加了座谈会。他们表示,在实践中,检察机关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大力促进国有企业的法制建设,保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为国企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他们对检察机关下一步的工作寄予了更高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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