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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检务公开又推新举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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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检务公开又推新举措
  本报福州10月20日电记者苏宁报道: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19日在福州举行了为期两天的现场会,对今年5月以来检察机关试行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或法人对人民法院业已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由检察机关审查后作出是否提出抗诉的决定。据了解,检察机关正式开展这项业务始于1991年,今年1—8月,全国共受理这类案件48332件,提起抗诉6193件,与往年相比有较大提高。
  试行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是去年全国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的一项重要成果,是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此之前检察机关对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一般采取书面审查审判案卷的方式。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负责人介绍,新旧两种做法的最本质区别在于公开促进了公正。对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审查过程公之于众,避免抗诉的暗箱操作,接受社会的监督。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在会上介绍了他们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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