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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同邪恶势力作斗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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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1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实话实说

  敢于同邪恶势力作斗争
  黑龙江肇东市委黄俊生
  最近,某县公安机关陆续破获了多起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村干部案。值得注意的是,被敲诈的村干部都不是第一次遭“难”,但始终没有一人起来反抗,也没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向罪犯送金纳银,以求平安。这种反常现象发人深思。
  目前,农村一些地方邪恶势力滋生蔓延,宗族、宗派、非法宗教势力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活动非常猖獗,寻衅滋事、聚众赌博、宣扬迷信、敲诈勒索、打家劫舍等事件时有发生。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一些乡村干部对此或充耳不闻,或心惊胆战,或敬而远之,即使在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也是忍气吞声,任人宰割。
  经调查分析,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有四:其一,部分乡村干部缺乏政治敏锐性。当前,农村一些地方社会秩序比较混乱,各种邪恶势力趁势而出。对于这种情况,有的农村党员干部没有足够的警觉,未能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分析和看待,忽视了这些邪恶势力给农村的社会稳定带来的严重影响,给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政府的正常工作造成的困难,有的甚至认为这是农村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其二,部分乡村党员干部面对邪恶势力不敢弘扬正气。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自身的党性修养,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法治观念淡薄,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邪恶势力进行非法活动时,装聋作哑,怕引火烧身,毫无正气可言。其三,部分乡村党员干部自身不正,腰杆不硬。个别乡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中饱私囊。这恰恰成了某些邪恶势力要挟他们的“杀手锏”。自己有短处,底气不足,所以每当犯罪分子登门时,便笑脸相迎,花钱免灾。其四,有的司法机关对邪恶势力打击不力,执法不严,一些不法分子有恃无恐,使个别党员干部产生了“法律都管不了,我们管什么”的心理。
  农村党员干部不能有效地同各种邪恶势力作斗争,致使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下降,如果这种情况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会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甚至会威胁到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是要在乡村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明辨是非、分清善恶的能力;二是要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引导乡村干部运用法律武器同邪恶势力作斗争;三是对那些惧怕邪恶势力,甚至包庇纵容不法分子的农村党员干部给予严厉的组织、纪律和法律处分;四是司法部门要加大对邪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于那些煽风点火、为非作歹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严惩,为乡村干部勇于同邪恶势力作斗争提供可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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