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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科研院所和企业实行进出口登记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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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6
第2版(经济)
专栏:

  部分科研院所和企业实行进出口登记制
  本报北京10月25日讯记者龚雯报道:外经贸部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国有、集体所有制的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这项决定是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外经贸经营体制由许可制逐步向登记制过渡的具体体现。登记制实行注册地和营业地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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