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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预防医疗纠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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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1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焦点透视

  采取措施预防医疗纠纷
  医疗界将患者接连3次反映情况定为医疗纠纷。近日,我们对所属3家医院进行调查,发现医疗纠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如某中心医院1997年发生医疗纠纷9例,1998年上升为14例,而今年上半年就达到16例。
  分析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我们认为应从医院和患者两个方面看。
  医院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医护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如某医院骨外科在为一位患者实施骨折石膏固定后,没有按规定及时观察伤肢的血运情况,最后导致患者伤肢软组织缺血坏死,造成截肢,引发纠纷。二是有些临床医护人员技术不精。医疗技术是不断发展的,医护人员如果单凭在学校学到的那点知识,而不注重在日常医疗工作中的实际锻炼和深造,很难满足临床需要。三是少数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差。其表现为说话粗鲁生硬,工作拖拉,病人给了好处则笑脸相迎,有求必应,没给好处则冷言相待,爱理不理等。如一位患者问护士给自己输的什么药,护士回答:“瓶子上面写着,自己看。”一句话将战火点燃,引起纠纷。四是有的医护人员医风不正。他们染上“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在医疗过程中搞权钱交易,收受索要病人红包、礼品,接受病人吃请,开搭车药等,为医疗纠纷留下了隐患。五是医护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少医护人员只顾埋头业务,对遇到的纠纷隐患缺乏敏感性,说话随便,容易说过头话,使病人抓住把柄不放,引发纠纷。如某医院在为一重型法乐氏四联综合征患儿手术前,科主任说:“手术没问题。”术后,患者因并发症死亡,患者家属不干了,抓住科主任说过的话,纠缠了好长一段时间。
  从患者方面看:一是法律意识普遍增强。随着我国人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人们依法保护自己权利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如今在日常的医疗过程中,医生护士如果由于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而产生不良后果,就会引发医疗纠纷。二是当医疗结果与期待相违时,患者极易挑起纠纷。有一位老年患者,因骨盆骨折入院,住院后,医院通过一系列检查,发现患者患有肺癌(晚期),骨盆骨折为肺癌转移所致。对此,院方进行了积极的治疗,但终因回天乏力,病人去世。病人家属接受不了,他们以“住院时患者只是骨折,却死在你们医院”为由,与医院纠缠不休。
  医疗纠纷的出现,不仅给医院的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也牵扯医院上上下下的精力,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因此,我们应当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和解决。
  树立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医护人员要摆正自己和患者的关系,认识到医疗工作是神圣的,患者在把生命托付给我们的同时,也把信任交给了我们,在工作中要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对病人做到热情周到、尽心尽职。
  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医疗纠纷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的医护人员技术水平不高有关。虽然,现在绝大多数临床医护人员都经过专业培养,但面对飞速发展的医疗技术,还要注意加强学习。到院校再进修深造是一种办法,在实践中学习也是一种方法,要使我们每一个医护人员都成为精通业务的合格人才。
  加强自律和自我保护意识。医护人员在提高医疗和服务水平的同时,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力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在维护病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护自己。要能够针对不同的病人,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矛盾,及时防范,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医疗纠纷发生后,部分医院领导从怕麻烦和怕影响医院声誉的角度考虑,往往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事实证明,这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一个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对那些蛮不讲理、素质差的患者,此法则显得苍白无力。我们呼吁医院必要时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河北张家口市251医院
  陆君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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