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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国税局设身处地为台商着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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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6
第12版(香港和澳台侨)
专栏:

  福州国税局设身处地为台商着想
  本报讯福州市国家税务局急台商所急,想台商所想,热情为台商服务,使福州成为台胞的投资热点地区。1998年在福州投资300多家台资企业,年销售收入达33亿元,纳税9000多万元。
  据福州国家税务局介绍,根据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台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增加注册资本,即可从税务部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额,如属再投资于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则退还100%的税款。1998年该局共审批台商企业再投资退税9户,退税金额达280多万元。外税处负责人介绍说,还有个别台资企业已经以利润再投资但未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的情况存在,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印发税收优惠手册,绝不让台胞“吃亏”。(黄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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