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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走私盗抢机动车者无处藏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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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04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焦点透视

让走私盗抢机动车者无处藏身
1998年1至11月,福建永安市发生机动车被盗案件142起,占全市盗窃案件的25%,占全市刑事大案的10%。据统计,1998年1至10月,福建全省发生盗抢机动车案件1.6万起,其中摩托车1.5万辆,汽车100多辆,其他车辆800多辆。机动车被盗被抢案件的增多,给群众造成了不小的心理恐慌。
为了有效地遏制走私、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的上升势头,维护社会稳定,永安市公安局自1998年11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走私、盗窃、抢劫机动车的专项斗争。12月11日,公安机关在小陶镇打响了打击走私、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专项斗争的第一仗,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256辆。从这次检查结果来看,有不少无牌、无证、无主的摩托车属于走私或被抢、被盗的机动车,还有一些是属于有正当来路却因为图省事未主动到交警部门挂牌的摩托车。据永安市公安部门的同志介绍,从1998年1至11月侦破的盗抢摩托车、汽车案件来看,许多摩托车、汽车被盗被抢后被销往外地,或销往边远乡镇,或将整车拆散后卖到一些机动车修理企业及旧车旧货交易市场、报废汽车回收单位。
怎样才能斩断伸向汽车、摩托车的黑手?如何堵住走私、盗抢机动车犯罪的销赃渠道?如何有效地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永安市公安部门的一位同志说:“必须认真落实机动车防盗防抢措施。城乡居民要买正路车,要从各个环节上坚决抵制赃车流入,机动车牌证齐全方能上路行驶。凡申报牌照的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都有责任将车型、车号、车主和外型特征等输入微机,及时将其纳入正常的管理范围,以便车辆被盗被抢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也便于破案后物归原主。”自1998年8月以来,永安市公安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在全市范围推广使用摩托车防盗锁匙扣,在出入城的三个主要路段设立夜间治安岗点,凡在夜间出城的摩托车都要进行检查登记,核对车牌与防盗锁匙扣是否相符,发现可疑车辆,及时对疑车疑人进行重点审查。
打击走私、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活动,除了要管住源头,还要堵住销赃渠道。为了防止来路正当却未挂牌的摩托车给机动车管理带来的混乱以及给犯罪分子销赃造成可乘之机,1998年12月12日、13日,永安市交警大队大队长带领车管科民警赶到小陶镇为近百辆来路正当却未主动挂牌的摩托车办理了上牌手续。据介绍,永安市公安局还将对所有来路不明,有明显作案嫌疑的车辆,采取以车找案、以案找人的办法,力求破获一批机动车被盗被抢案件,抓获犯罪人员。
为了坚决堵塞销赃渠道,永安市公安部门已对机动车修配业、配件商店、典当行、锁匙修配厂、改装厂、汽车美容中心、报废汽车回收等重点行业、单位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福建永安市人民广播电台
管崧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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