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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司”喝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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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7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人生

  为“官司”喝彩
  武侠
  年初,一起股民告券商的案件因与证券法出台几乎同时进行,又借助于北京电视台的庭审直播,在京城引起关注。结果是法院判决原告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朱胜利胜诉,而被告某证券公司的赔偿数额却只有2000元出头,且不说对于实力雄厚的证券公司,这区区2000元究竟能有多大的警示和惩戒作用,单是原告用于这场官司的费用可能也不止这些。
  尽管如此,庭审现场的许多人还是觉得,朱胜利应该知足了。可不是吗?单看庭审现场,原告一人舌战对方四人情景,就知道双方的力量有多么悬殊了。你是势单力薄的股民,人家是财大气粗的券商,已经判你赢了还要怎么样?
  听说,朱胜利还是上诉了。无论结果如何,笔者都要喝彩。
  前不久,又出了一个葛长荣,状告一家全国闻名的大医院。仅仅因为人家在检查身体时顺便在他身上作一个医学试验而没有事先经过他允许。好吧,你说头疼、高血压等种种痛苦是由于试验的原因,拿出证据来吧,人家可是医学权威,一大摞医学报告,引经据典。
  听说,官司还在拖着。无论结果如何,笔者都要喝彩。
  这喝彩主要是,为所有以法律为依据敢于讨回公道的小人物而喝彩,为法律意识、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而喝彩,为民众依法保护个人利益意识的觉醒而喝彩,还要为司法的日渐公开、日渐透明而喝彩。
  人们为这些而喝彩,却不能因这些喝彩而欣慰,人们内心深处真正希望的是,有那么一天,消费者不再是弱者,那么就不会再有人因为官司而成为“刁民”或者英雄。
  日前新的合同法开始实施,其中关于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正在或即将推行的70多种合同示范文本,在大部分专业领域使消费者不再处于弱势。
  人们期待着类似的法规越来越多,期待着我们的法律更加完备,期待着那么一天消费者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应有的保护,我们终将不会再为官司而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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