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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人大监督古城保护不放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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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7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大同人大监督古城保护不放松
  本报讯山西大同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对大同古城保护工作的监督,收到较好的效果。
  大同历史上曾是北魏的都城,辽金的陪都,明清的九边重镇之一,1982年为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但长期以来对古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没有解决好,使古城内的各项古建筑和古城风貌受到严重的建设性破坏。特别是1998年由于城市住房建设速度加快,旧城改造工作进展迅速,抢救大同古城迫在眉睫,刻不容缓。这个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古城保护工作,第一次会议就作出《关于保护大同古城的决议》,要求市政府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指导方针,制定规划,认真实施,切实做好保护大同古城的工作。为了使《决议》落到实处,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多次听取市政府关于《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或汇报,有针对性地提出搞好古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意见、建议;督促市政府重新调整了古城保护领导组,进一步修改了保护规划,明确保护区范围,包括古文物、古建筑、古民宅、古街道格局等,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严禁在古城内乱拆乱建。常委会还加紧了古城保护的地方立法,除了按规定在常委会会议上认真审议外,还在《大同日报》上全文登载了《大同市古城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向广大市民征集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召开了有20多位专家、学者以及有关人士参加的立法听证会,在论证《条例》(草案)可行性的基础上,就有关大同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论证,听取专家、学者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整个征求意见活动起到了立法前宣传、教育的作用。
  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系列工作,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古城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使大同古城的保护工作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冯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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